辽宁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召开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全面组织开展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涵盖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机构、互助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会议明确,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统筹做好医疗、自然灾害风险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鼓励群众参与,广泛听取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畅通安全问题隐患举报渠道。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将制定隐患与整改清单,分类妥善处置。通过完善机构内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改造等举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与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信用监管挂钩。对不达标的机构,降低评定等级、列入失信名单;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机构,妥善安置老人后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隐患未排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此外,进一步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做到“人防+技防”结合,拓展科技与智能设备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