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葫芦岛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以满足工薪收入、新毕业大学生、进城农民工、引进人才等群体多层次住房保障需求,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优化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提高保障能力,促进市场与保障协同发展。

《方案》明确,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坚持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坚持以需定购,杜绝积压;坚持封闭管理,禁止上市交易;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全市3年计划收购1423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其中公租房24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175套(新毕业大学生207套、进城农民工968套)。

根据《方案》,工作任务包括开展保障对象摸排,建立保障轮候库和房源项目库,确定收购主体,实施保障工作,有序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此外,《方案》还明确了房源收购标准、房源收购限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房源收购数量和政策支持。

点赞(0) 打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