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示2025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符合龙头企业的条件。

内容显示,根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对2022年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符合最新入围条件进行复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6月4日。

据悉,为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注重创优、诚信经营的建筑业龙头企业,2024年11月,福建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明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评定、增补、清出等管理工作。

《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注册所在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前三个年度平均产值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入省龙头企业入围名单。包括取得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前三个年度产值规模排名均在全省前50位;前三个年度完成省外产值排名均在全省前20位;前三个年度各季度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综合)均在全省前50名;前五个年度在全国(含境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工程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下同)2项及以上,或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且“闽江杯”省优质工程不少于2项(不得为同一项目),或荣获“闽江杯”省优质工程不少于4项。

《办法》明确,支持省龙头企业参与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施工过程结算等试点,申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承担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省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支持省龙头企业与省外优势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设施、大型市政桥梁、大型综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支持有实力的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从单一的施工业务,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领域拓展。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要求,排斥省龙头企业等潜在投标人。

此外,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省龙头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申请承建基础设施领域所需的资质。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对省龙头企业等诚信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或减免履约保证金。省龙头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要建立龙头企业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向社会宣传推介省龙头企业。

附:2025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永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卓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荣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远南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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