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的通知》,为今年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开辟绿色通道。8月18日起至11月30日,两类受灾职工可享特殊帮扶:自有住房受损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应急维修;住房暂时无法居住的职工,备案租房后可按实际租金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看,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核定修缮资金额,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无误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修缮资金额,若账户余额不足的按照实际余额扣除10元计算。

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汛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完成租房备案的,经与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对接核实后,可每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及“月缴存额”限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若账户余额不足的按实际余额扣除10元计算,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

职工应前往受损自有住房所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如确实不便到管理部现场的,也可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设立的银行代办点提出业务申请,由银行代办点以代收代办方式代缴存职工向管理部提交提取申请。(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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