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发布《大连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大连市五个辖区内通过保留、改造和拆除等方式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持续改善的活动,将实施相关管理办法。《办法》自2025年9月24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城市更新应结合地块实际,采取保留、改造和拆除等方式进行更新。采取拆除、重建(含复建和新建)更新方式开展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拆除和增建规模。
根据《办法》,城市更新工作应当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民生优先等多项原则。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规划师在推进城市更新、品质提升的技术引领指导作用。同时,健全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
在政策支持方面,《办法》鼓励利用现有建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并在容积率、技术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款和土地使用权等方面出台相关举措。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探索城市更新进程中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建设模式。
在风险防控方面,《办法》要求,建立完善防控预案和预警分析体系。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产城融合原则,将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